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赖怜晴 2025-07-10 招标投标 3 次浏览 0个评论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辽宁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缩短鞍山与台安之间的距离,提高区域交通网络的连通性,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本项目全长约5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路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填筑、排水、防护等工程。
  2. 路面工程:包括路面基层、面层的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
  3. 桥梁工程:包括新建桥梁的设计、施工及旧桥的改造加固。
  4. 隧道工程:包括隧道的开挖、支护、衬砌等施工。
  5.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
  6. 绿化工程:包括道路两侧及中央分隔带的绿化种植。
  7. 机电工程:包括监控、通信、收费等系统的建设。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两个类似规模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
  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5. 技术团队: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满足项目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业绩证明、财务报告、技术方案等。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3. 提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指定地点。
  4.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评标与中标

  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标准:主要依据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报价、技术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 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

  1. 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施工合同。
  2. 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计划,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3. 质量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方将组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 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招标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其他事项

  1. 保密协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招标方及项目的相关信息。
  2. 廉政建设:招标方及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3. 环境保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辽宁省交通发展的重要一步,我们期待与有实力、有信誉的建设单位合作,共同打造一条安全、高效、绿色的高速公路,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为辽宁省的交通发展贡献力量。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23-4567-8900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建设路1号

公告日期: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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